铜陵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3-03-16 背景颜色:阅读: 次

20132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期的五年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奋力推进转型跨越,加快建设四个之城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我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协调发展中的作用,现就加强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强思想建设,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增强政治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各项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依法推进市委决策部署的落实。

增强大局意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人大工作的特点和定位出发,通过依法履职,推动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努力建设幸福铜陵。

增强责任意识。始终保持履职为民的情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进取,主动作为,勤勉敬业,扎实工作,不辜负全市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二、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履职水平

坚持依法履行职责。按照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体行使职权的基本要求,以民主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以法律和制度保证工作规范有序,通过集体行使职权发挥常委会的整体合力。

提高自身履职能力。认真学习掌握宪法、法律知识、人大业务知识,学习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不断提高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特点与方式方法。

坚持开拓创新。切实增强改革创新意识,积极探索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措施,不断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三、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

树立民生至上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的相关规定,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人大工作真正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代表、深入群众,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代表的各项制度,保障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充分参与。

改进文风会风。常委会及机关的公文力求文风朴实、言简意赅,做到开门见山、言之有物,力戒大话、空话、套话。坚持从实际需要出发,提倡说短话、开短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严肃会风,力戒空谈,务求实效。

弘扬艰苦朴素作风。简化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的现场安排和程序,提倡无陪同调研和检查。减少和规范事务性活动、外出考察活动,精简新闻报道内容,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四、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对人大工作规律和特点的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把成功有效的做法转化为制度,同时根据实际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促进常委会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

抓好制度落实。强化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切实用制度规范工作,约束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加强工作协调。密切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和谐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五、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核心作用

优化组织结构。完善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的设置和职能,使之更加合理、协调,保障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强化党组职能。党组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切实把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和主张,有效地贯彻到人大工作之中。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重视发挥常委会机关党组织的作用。

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与管理,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关心重视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和使用,着力优化机关干部结构,不断增强机关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六、加强廉政建设,切实树立良好形象

坚持廉洁自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反腐倡廉各项规定,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自觉防止各种借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行为,坚决抵制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

加强道德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强化国家权力机关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意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向社会公开有关监督事项,自觉接受代表和群众的监督,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树立和维护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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