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批准任命:
梅耐冬为枞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锦华为义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虎为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王湖平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世伟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