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令新为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7-09-07发稿人:人选工委办 来源:日博365备用网站 背景颜色:阅读: 次

(2017年8月2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李令新为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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