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2017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近日,郊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代表区人民政府作的《郊区2017年1-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同意区人大预算工委提出的《关于郊区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郊区2017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下一步的财税工作,会议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区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本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加大财政收入征管力度,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完成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收支任务。
二是要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力度。严格按政策规定收回和统筹各级各部门的各类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加强政府预算统筹,增强政府调控能力。
三是要认真编制和细化好2018年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要强化预算约束力,加强单位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要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和评价工作,继续完善财政预决算公开制度。(郊区人大办)